2004年9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视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取消暂住证重在转变观念
川越

  有报道称,北京不会取消暂住证。笔者认为,这背后除了法律的争论,还有文化的较量:宽容、平等的现代公民意识与等级、地域观念的较量。
  为什么北京市民没有“永久居住证”?在所有答案中,最有力的只一个:市民没必要办证。既然市民没必要,同在一个屋檐下,外来人口为什么就有必要?显而易见,在这种区别背后藏着一种不平等:在部分管理者甚至市民的心目中,外来人口往往是素质低下、不便于管理的代名词。便于管理,是暂住证制度最让人信服的理由。实行已久的暂住证制度在设立之初,多少和这种观念有着联系。但随着人员构成的变化,外来人口已经不是落后文化的代表,毫无疑问,他们也是城市的重要建设者,而且贡献未必比普通市民少。但暂住证为这种贡献的对比,人为制造了一个不可跨越的“观念鸿沟”。
  从这个意义上讲,消除原有的歧视观念,比取消暂住证更加重要。否则,暂住证之后,难免出现“临住证”、“短住证”。
  事实上,有关取消暂住证的呼声存在已久,和户籍制度一样,一直是“敏感话题”之一。如今,《行政许可法》颁布实施,让这种呼声找到了有力的法律支持。武汉等地的实践已证明,暂住证的取消应该是一个趋势。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,取消暂住证,并不代表其背后文化观念的较量戛然而止。
  在暂住证的问题上,有些人爱拿户籍制度说事,但制度不是问题的全部。为外来人口提供方便,城市需要在政策制定方面拿出应有的博大胸怀;但同时,更应从观念上接纳外来人口,消除对外来人口地域出身的歧视。